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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注意事项,遗产继承案需要注意的问题

1、房产继承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198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是办理财产继承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2、哪些房产不能继承?

依法不能继承的不动产包括只有使用权而没有财产权的房屋、非法建造的房屋、超过*长保护期限的不动产、在权利人生前已经赠与、生前未被撤销的不动产。

3、那些人享有房产的继承权

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该房地产的第一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财产的第二继承人。有第一继承人的,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同意第一继承人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继承。

4、房产继承的方式包括哪些?

财产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类型可以分为五种形式:自写遗嘱、遗嘱、公证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

5、房产继承的途径包括哪些?

财产继承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方式继承。公证继承要求所有资料齐全,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并交纳不高于被继承房屋份额市场价格1%的公证费。对上述情况不满意的,可以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继承,并按规定交纳诉讼费。

6、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财产继承有两种,一种是遗嘱继承,一种是法定继承。死者生前未留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公证处开公证书需要带两份证明和两份证明:

(1)到派出所开死者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证明;

(3)向死者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以及死者父母是否已经去世。

(四)有一个以上法定继承人,且该不动产只转让给其中一人的,放弃该不动产的继承,需经他人书面同意。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7、继承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不动产的继承可以通过股份或者财产分析登记为共同所有。财产分析的归属应结合被继承人在财产中的份额、他处的住房情况、房屋的实际居住情况、执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价值的赔偿金。

8、各继承人均主张继承房产又无力支付补偿时,遗产房屋的分割方式?

父母生前购买的房屋,依法作为多子女继承处理。虽然所有子女都想自己继承全部继承房屋,但无法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29条规定,遗产的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折价、适当补偿或分享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官提示】遗产房屋,每个继承人可以协商由一人继承,并就其他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继承人无力支付赔偿金的,可以通过指定继承比例分享继承房屋。从现在起,继承人可以通过出售房产、在分割出售房产或在分割出租房产和租金来行使他们的权利

9、原私房产权人死亡,未留遗嘱,如何认定现房屋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按以下顺序认定: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继承顺序没有先后顺序,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此外,丧偶的儿媳已履行赡养公公和婆婆的主要义务的,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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