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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继承法中关于房产继承人,房产继承的顺序

继承法中财产继承的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生前立有遗嘱,或者曾经与某个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签订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处理遗产。没有遗嘱或者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由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相等。对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应当照顾,对部分遗产应当适当分配。对于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的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不应当分割或者分割遗产。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平等或不平等地分配遗产,这在房地产继承中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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