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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去世外甥要去送吗,公证遗嘱费用

遗嘱没有经过公证

继承财产必须先起诉我母亲

余老师,家住南京六合区,*近很麻烦:80多岁的奶奶去世前留了遗嘱,名下房产她继承了。她还找了两个律师签字作证,但*近他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却被告知她的遗嘱未经公证不得过户。

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到法院起诉其他法定继承人,由法院裁定遗嘱有效,然后办理过户。于老师的妈妈是独生女,也是独生女。我奶奶除了母亲和孩子,没有其他亲人。没办法,他只好“违抗”了一次,把母亲告上了法庭。

于老师和奶奶一起生活了很多年,感情很深。老人在本市宣武区有一套房子。2006年,应她的要求,她的家人请来了两位律师,他们口述并写了一份遗嘱,确认房子是余继承的。2008年10月,老人因病去世。同年11月底,于先生持其祖母的死亡证明、祖母留下的房屋产权证、遗嘱及本人与祖母的关系证明来到房产局,拟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但在办理过程中,余老师被告知奶奶留下的遗嘱未经公证,司法部和建设部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规定,房地产继承中必须以公证的遗嘱作为过户要求。"我祖母的遗嘱是在律师的见证下立的!"于老师认为“律师证言”足够权威。但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公证,有证人签名是不够的。

于先生咨询律师后得知,唯一的办法是到法院进行民事权利确认诉讼,法院会在办理过户手续前裁定其祖母的遗嘱有效。

余老师说,我奶奶只有一个女儿,他妈妈只有一个儿子,也就是说只有他和他妈妈有权利继承我奶奶的遗产。现在余老师犯难了:要不要把你妈妈告上法庭?他是一个很孝顺的儿子,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和母亲一起上法庭。

经过几次思考,余小姐把一切都告诉了母亲。母亲听了,很明白,安慰他说:“孩子,没什么好照顾的,也不是真的!如果你通过游戏,只要你能把事情做好!”

今年年初,余老师起诉母亲,要求确认祖母遗嘱的有效性。在申诉中,他承认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遇到了困难,并特别指出起诉他的母亲是无助的。在法庭上,余先生提供了他祖母留下的遗嘱,参与立遗嘱的律师也出庭作证。法官据此作出判决,认定于先生持有的遗嘱有效,该房屋由他继承。

前几天余先生拿到判决书,终于顺利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为此,他“额外”花了3100多元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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