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1
08年,唐老伯感觉身体越来越虚弱。在姐姐唐的劝说下,立下遗嘱,将自己75平米的房产留给侄子侄女,并请公证处的公证员进行公证。2013年5月29日,唐老伯突发心肺病去世。11月18日,唐拿着哥哥的遗嘱和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唐老伯已经去世两个多月,公证无效。婆婆唐惊呆了。
案例2
像很多80后一样,小芳是家里的独生子。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小芳从小被爷爷奶奶带大,和他们感情很深。她的爷爷奶奶被无儿无女的小芳心疼,在她死前特意留下了经过公证的遗嘱。房子是小芳一个人继承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两年后,小芳拿着遗嘱,想继承财产。询问者得知房子已经过户到父亲名下后,小方以有公证遗嘱为由起诉父亲,要求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但法院判决小方败诉,房子归父亲所有。
看了这两个案例,相信大部分人看起来都很傻!
你什么意思?我手里有一份遗嘱。为什么*后我没有继承房子的权利?
也会过期?这是在跟我开玩笑!
冷静点!听边肖慢慢给你解释!
我们先来看看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
木有看懂吗?!
孙子孙女不在继承范围内,侄子侄女更不在继承范围内。爷爷奶奶叔叔做了遗产而不是遗嘱!
那么遗赠又是什么呢?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给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民事行为,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立遗嘱的公民是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是受遗赠人。
遗赠跟遗嘱有什么区别?
公证过的遗嘱有过期这一说法吗?
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并且之前的公证遗嘱被推翻,那么公证遗嘱始终有效,也就是说公证遗嘱不会过期。但是,继承人或者受赠人的继承有一定的保护期。如果法律的保护期届满,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保护。
遗产继承的时效限制如下:
回到上面两个案例,为什么他们都不能继承房屋呢?
因为他们所立的不是遗嘱,而是遗产,所以应该在收到遗产的两个月内继承财产,或者通知他人决定接受遗产。
那案例中的小芳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具有合法继承资格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明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期满未表明的,视为放弃遗赠。”
也就是说,如果本案中的受遗赠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遗赠的事实,就可以维持遗赠的效力;相反,如果不提供相应的证据,很容易陷入无效遗赠,会自动转化为合法继承。
关于房产继承你还要了解哪些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的这些误区你误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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