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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权,养子有继承权吗

时间可以追溯到1988年7月的一天,一位中年妇女在分娩前遭受了严重的痉挛和疼痛,一个女婴诞生了。

这个小生命的到来,并没有给亲生父母带来无与伦比的幸福和骄傲。相反,不到一个月,他就被亲生父母收养了。当时,住在钦州市郊钦南区的农民朱一鸣把还在襁褓中的女婴接了回来,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给她取名为朱春元。希望她甜甜长大。

且说夫妇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朱有听力和口吃残疾,因此说话和做事都不方便。但是,有一句话叫“男婚女嫁”。二儿子的儿子见他们和儿子同龄结婚,也上学去了,但光柱被挡在结婚大门外,老两口急得不得了。

后来,经过介绍,我儿子在百色农村找到了一个叫阿清的人。阿清小时候患过脑膜炎,但他为朱一鸣和他的妻子感到些许宽慰。婚后,朱一鸣和妻子暗暗担心儿媳不能生育。发现春园后,老两口不顾儿子儿媳年老体弱,把她接了回来,希望小源以后能照顾父母。

起初,朱和他的妻子拒绝接受他们的父母收养他们的孩子的事实。老两口说,只要付出真情,养女有时候比亲生女儿更亲。就这样,一老一少两对夫妇照顾着春园,春园从一棵小草变成了朱家尖的金凤凰。

俗话说“有突发事件”。就在这个残缺的家庭因春园的到来而充满家庭幸福的时候,春园的养父朱因病去世,7岁的春园突然变成了一只“孤雁”。朱一鸣和他的妻子在晚年失去了他们的孩子,伤心欲绝,这对老夫妇更爱春园。丈夫去世后,阿清回到百色农村,失去父母的春园由爷爷奶奶带大,与未婚的姑姑朱乐生活在一起。从此,等字的大妈朱乐承担起了对春园做“妈”的责任。

春园的日常生活几乎都是朱乐来安排的。但是我姑姑在春园养父去世后的第三年结婚了,不久之后,我奶奶也去世了。春媛和爷爷住在一起,互相照应,住在四个瓦房里。从2004年8月开始,不常回家的阿姨突然来到春园住的地方。朱乐还邀请她父亲和春园到她家住了三天两头,受到了亲切的问候和一顿美餐。

争房产,姨侄打官司

本来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和旧城改造,城市之外的一些农村逐渐被规划出来,过去不起眼的农村土地价格涨了好几倍,尤其是临街的土地,潜力价值大有可为。左邻右舍也把老房子改造成了楼房,上面一层住人,下面一层门面用来做生意。面对这些,朱乐夫妇看在眼里,心里着急。朱乐在外打工工资低,每个月也就一点钱。出租门面租金不高。朱乐和妻子每天晚上睡觉前谈论*多的话题总是围绕着如何致富。要么妻子指责丈夫无能,要么丈夫抱怨妻子无能为力。有一天,朱乐的丈夫在街上遇到了春媛。他灵机一动。这个女孩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她将来结婚后会是一个自然人。别人把剩下的四个瓦房嫁出去不是更便宜吗?为什么不把房子变成出租屋?于是他高兴地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朱乐不同意,但她无法忍受丈夫迫在眉睫的婚礼。*后,她同意了丈夫的提议,去她父亲和春媛住的地方告诉她目的。她想拆掉哥哥朱的房子,重建四个门面。后来,尽管春媛反对,她还是干脆把老人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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