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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遗产继承,房改房遗产继承比例

公房又称公房,一般指国家所有的房屋。《公有住房租赁证》由公有住房使用权人持有,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票,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房屋使用权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自2003年推出《关于开展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房屋使用权逐渐活跃。虽然这个业务还面临很多问题,但是在《通知》的引导下,这个交易市场的混乱局面开始好转。但随着试点工作日结束,《通知》上的后续政策被推迟。

公房也叫使用权房。房屋使用权出售本质上是承租人依法有偿转让租赁权利。所以不像产权房,只要产权明确,权益是可以通过房地产交易中心转移的。房屋使用权的产权属于国家,必须经国家委托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可批准转让。所以审批流程主要集中在房管部门。因此,购买者在进行实质性操作之前,必须清楚了解该房屋租赁权转让的程序、条件、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公房能够作为遗产继承吗?

所谓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按照《继承法》对死者财产权利义务的继承。 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但这里的房屋是指死者所拥有的私有房屋,包括按标准价格购买并附有产权证的产权房和公房(俗称房改房)。未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属于死者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所以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原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失,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对公有房屋享有优先租赁权,这种优先租赁权并非继承,而是在原租赁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合同自然会消失,但作为共同生活的人,有优先租赁权。因此,如果死者亲属想继续使用该房屋,需要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更换承租人后才能继续居住和使用。房管局以成本价出售给承租人的房屋,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有权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继承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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