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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费用,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1.取房屋的三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文件、每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所有人的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与有关人员一起到公证处做产权继承公证。2.承办公证员正在审查您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

1.取房屋的三证、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的文件、每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所有人的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与有关人员一起到公证处做产权继承公证。2.承办公证员审核完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后,会给你一份《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你用《受理通知单》立案,编号,付款,复印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费用在200元左右。3.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房屋继承人应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房管局)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产权证明(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等经公证的继承权证明文件。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承包商会给你发一份《产权受理单》,用于登记、编号、付款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携带身份证和《产权受理单》,房管局就可以拿到新的《产权受理单》和《房屋所有权证》。4.凭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契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新复印件、《契证》原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新的土地证。做完这个手续,一般在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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