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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再婚后遗产怎么分,父亲再婚后死亡遗产继承

于与张于2000年11月2日再婚。于和前夫生了两个孩子,张和前妻生了四个孩子。2002年5月,张参加房改,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张名下。2014年6月张某去世时,张某的四个孩子声称该房产是其父亲的遗产,并要求张某搬出该房子。于想问:房产有没有份额,该不该迁出?

答:首先,如果余与张婚后没有财产约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财产应属于余与张的共同财产,余享有该财产的一半。其次,作为张的妻子,张死后,根据《继承法》,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继承人,余有权继承张的遗产。如果于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孩子与张形成抚养、被抚养关系,也可以继承张的遗产。综上所述,上述房屋有一定份额以上,张的子女要求于搬走不符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享有较大份额,请求法院裁定该房屋归余所有,余将赔偿其他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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