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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律师费多少,房产继承后再出售费用

房地产继承案

说到继承纠纷,我们自然会想到老人去世后子女之间的纠纷。但姜玉洁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不是她的兄弟姐妹,而是年近八旬的继母。这母女要打官司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事发原因是姜女士的父亲生前购买的一套房子。

蒋玉洁的父亲蒋富初于2001年去世,老蒋和他的妻子蒋玉洁的继母金惠珍有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老蒋死后,金惠珍搬出这座房子,回到了山西老家。因为姜玉洁的工作单位离这个房子很近,她打算搬进去,但是来不及进房子。原来姜玉洁打电话给在山西的继母解释她的想法,继母说等她从山西回来再给她开门。让姜玉洁住进去。但是过了几个月,然后后妈干脆说不回了。于是江玉洁把她的继母金惠珍告上了法庭。

作为被告,金惠珍因为年事已高没有出庭。相反,她的代理人和律师在法庭上代替了她。在金惠珍律师看来,姜玉洁根本没有权利住在这个房子里

据金惠珍的律师介绍,这套房子是蒋富初和金惠珍结婚期间购置的,但交房款时,有的是蒋富初出生前交付的,有的是蒋富初死后金惠珍亲自交付的。蒋富初去世后,房屋产权证下来了,产权证直接改成了金惠珍的名字,所以该房屋应确认为金惠珍的房屋。

姜玉洁不同意后妈律师的这种说法。她向法庭出示了父亲蒋富初生前立下的遗嘱,遗嘱中蒋富初说,他死后,公寓的一半归女儿蒋玉洁所有。据蒋玉洁说,蒋富初其实是她舅舅。她从3岁起就收养了蒋富初作为养女。他们的父女关系是法律认可的。姜玉洁说:“父亲之所以把这个房间留给我,是因为父亲去世后我在北京没有亲人。我嫁给了一个二婚的丈夫。我自己不能生孩子,所以他的孩子不是我的。我在那里也是被欺负的。这就是为什么我父亲把这个房间留给我,说如果你离婚了,至少你还有地方住。”说到父亲的遗嘱,姜玉洁忍不住哭了。

金惠珍的律师没有质疑姜玉洁提供的遗嘱的真实性。但他认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诉讼的期限为两年,从被继承人身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日起计算。蒋福初2001年去世,现在是2004年,所以本案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质疑遗嘱的效力。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属于公民死亡时个人留下的一切合法财产。但是,从目前的证据来看,该房屋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取得的,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是被告金惠珍,因此原告持有的遗嘱在分割不能继承,我们认为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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