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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怎么处理,多人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张女士的祖父母去世了,留下五个孩子。张女士的父亲是老大,有三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济南有一套210平米左右的房子,早在2005年就被父亲装修到400平米左右。二老爷子生前没有遗嘱,这栋房子一直是张女士和二老爷子合住。现在房子面临拆迁。张女士家里有四口人,包括她的父母、哥哥和张女士。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张女士的叔叔阿姨们赶着去找房子。张女士的父亲同意他们五个姐妹每人得到老房子的五分之一,但张女士的叔叔阿姨等人不同意。他们主张每人应得到总赔偿的五分之一。请李先生依法为我们分析一下?

李律师: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未留遗嘱的,死后有合法继承权。一般对第一继承人应一视同仁,但对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生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你爸爸,几个阿姨叔叔都是法定继承人。由于你的父母和你的祖父母在世时住在一起,他们可以被视为履行了抚养的主要义务,他们可以在分割遗产中获得更多的积分。你父亲重建的多余部分应该属于你父亲,不应该作为遗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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