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房地产 > 房产买卖

房屋买卖手续有哪些费用,房屋买卖的手续

无论是二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买卖双方都需要履行相应的手续。 那么,房屋买卖手续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的手续有什么不同? 买卖手续怎么办? 二手房的买卖手续有哪些? 办理房屋买卖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买卖手续:

商品房流程的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开始销售后,一般设有售楼处,购房人经批准本项目后,可在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交纳订金。 卖方应实事求是地向买方介绍项目进展情况,并向买方提交合同注意事项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一环,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是:

)1)指定开发者姓名、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店名、地址、电话订票人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律师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2)购房户型; 房间号码; 面积。

(三)房价。 包括单价; 总额。

)4)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包括一次性付款; 用贷款支付。

)5)预约条件。 包括; 定金金额。支付正式合同的时间、地点、地址和账户,在购书正式合同之前的违约补偿方式和纠纷解决方式上签字。

签订预约书后,销售者需要给购买者《签约需知》,购买者明确以下环节和合同的相关细节。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当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 公司应当携带的文件、购买许可证等。

)3)住房贷款支付方式。

)4)购房需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地产权利人登记费、门票人工费、门票印花税。

商品房流程的第二步:签订买卖合同

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后,应当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合同、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外销商品房销售合同、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等。

签订买卖合同是整个购买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合同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一般一式四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者各持一份。 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 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土地使用证号码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三)房地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地产的类型;

)4)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间号、户型、交货使用日期

)5)房价。 包括单价和总额

)6)支付方式

(七)双方违约条款

)8)担保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条款

(十)预售登记

(十一)房屋转让

) 12 )房屋过户

(十三)争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四)附件一)住宅户型图

(15 )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 )附件三)共有部位同时购房的人和开发商可以就其他内容订立补充条款。

商品房购买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办理预售登记后,合同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办理。 同时支付印花税。 在此期间,转让买方购买的不动产,买方和受让人应当在合同上背书。 自背书签字之日起15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进行转让登记,并在转让登记申请书上签字,市场自转让登记之日起10日内通知卖方。

商品房购买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购房人承诺按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书,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合作。 物管公司向购买者发放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 购买者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条约,支付管理费后,可携带钥匙入住。

商品房购买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转让,领取房产证

二手房买卖手续:

手续流程

1 .购房资格核查(住宅类) )。

2 .网络合同

3 .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 .在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提交资料

1 .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网上签约的当地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5 .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自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当提交存款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证明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当提交存款交易结算资金自行提交转换声明原件

6 .契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7 .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再议产权人姓名,涵盖买方1份

8 .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查时申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买商品房并搬迁的,还应当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不足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 确需出售的,应当提交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条件的确定购房人的证明原件。 超过五年销售的,应当提交产权人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放弃回购权证明

)4)土地出让金再交付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房价补贴证明或工龄65年以上证明原件

(六)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总体的) )。

(七)整块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土地的,提供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当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约定原件

身份证

1 .本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2 .外省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3 .军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生证、或士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退休干部荣誉证;

4 .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内地往来许可证,或港澳同胞返乡证明,或居民身份证

5 .台湾同胞(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间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

6 .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海外长期居留身份证

7 .外籍人士: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华居留许可(无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提交中国公证机关共同证明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8 .境内法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以提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9 .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经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者登记证明,或者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设立的文件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明; 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司登记文件,经注册地公证后,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事馆认证的经认证以上的文件,不再验证原件。

委托证明

1 .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书所载委托事项、权限应当明确; 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以不核对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转让给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当公证;

3 .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 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接专用章。 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当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的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 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节、领事馆认证的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大使、领事馆认证

4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5 .处置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监护人出具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原件

6 .当事人约定合同通过公证生效的,应当提交有关合同的公证文书原件

7 .申请注册材料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交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8 .出售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住宅开发经营企业出售商品房,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