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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规定是什么

在就医过程中,大家最不想见到的是医疗事故,但如果真的发生医疗事故,需要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案件鉴定。 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为律师编辑提供以下内容供参考。

医疗事故认定受理规定:

第十二条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医疗事故纠纷双方当事人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资料。

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资料、书面陈述和答辩。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不受理的,医学会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纠纷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或者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违法医疗行为造成患者健康损害医学http://1011.cn /教育http://1011.cn /网络收集整理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鉴定费。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缴鉴定费。

卫生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的当事人提前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错行为报告后,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资料的

(二)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受理的一些详细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需要提供符合鉴定条件的相关材料,材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鉴定机构可以将鉴定建议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浪费时间。 详情请咨询律师信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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