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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境污染处罚案例有哪些单位

这几年,我国在环境污染方面高度重视,各地政府对环境污染现场抓得非常严。 据了解,尤其是广东一带沿海地区,许多工厂污染严重,广东政府在这方面也管得很严,那么广东环境污染处罚的案例是什么呢? 请律师编辑详细解答。

广东省环境污染处罚案例

省环保厅公布了首批13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2013年广东全省34人因环境违法被法院判决

我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再次打出“拳头”,26日,省环保厅公布首批13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据悉,2013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0起,各地法院已判刑21起,判刑34人。 据环保部统计,2013年以来,我省环保部门移送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今后将加强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领域的协调与配合,不断公布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形成合力。 同时,加强宣传预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把环境违法行为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话。

环境污染“入罪”门槛大幅下降

据悉,2011年5月1日以前,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主要指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由于入罪“门槛”较高,各地法院判决的环境犯罪案件数量极少。 我省首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案件,2005年广州市海北化工采购部非法倾倒珠江,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经审理此案,该采购部经理被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环境污染罪”,大大降低了入罪门槛,但由于“严重环境污染”的具体认定标准尚不明确,各地判决的环境犯罪案件数量仍然不多

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环境污染犯罪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新规定,第一条明确了环境污染罪构成要件之一的“严重环境污染”14种具体认定标准。 自此,全国环保部门涉嫌环境犯罪移送案件明显增多。 以我省为例,2013年,全省环保部门共将89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理74起,各地法院已判决7起,处决11人。 2014年以来,全省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1起,各地法院已判决14起(部分为2013年移送案件),判处23人刑事。 全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5.8万人次,检查污染企业19.2万家,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9090家,关闭或停产企业1050家。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出台“按日处罚”、“上面不封顶”等多项新规定。 对此,专家指出,今后继续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需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力度,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环境安全; 同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环境保护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由重到快”

为有效打击环境污染行为,近期我省环境保护、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动,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成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呈现“由重到快”态势。

今年1月,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3月,省环保厅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系统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标准》,明确了移送45类环境污染犯罪嫌疑案件标准,为“两法联动”工作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近日,又一个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的“重拳”问世。 省环保厅联合有关部门编制的《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将于近期公布,《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司法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和联系方式制度,建立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体制,加强检察监督、法律监督、 规定法院依法审判环境犯罪等,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等多个部门环保执法实践中的专家表示,《意见》的推出,将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效率衔接,进一步把“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境保护法的“利剑”

以上文章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东省环境污染处罚案例相关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文章中可以看出,广东省近年来惩治环境污染罪13起,其中被判刑的有三十四人,可见国家政府对环境污染的重视。 我想知道更多,欢迎再次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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