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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劳动争议案件上诉状范文

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手段,是当事人经过调解仲裁无效后采用的。 劳动争议案件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也可以向代理律师提起诉讼。 一审结果出来后,当事人表示不服的,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如何写劳动争议案件的诉状? 我们大致掌握小编收集的这篇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的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 XX

上诉人(一审原告) XX

地址:三台县XX

上诉人对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XX )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不服,一审法院认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偏差,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废止三台县人民法院(XX )三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改判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工伤待遇人民币XXXX元。

2、本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一审法院事实认定的误区。

1、一审法院认为“XX已经为XX购买社会保险的,不能在XXX中再购买一项与XX相关的社会保险。 这与法律规定不一致,陈XX不可能获得两次赔偿。 因此,陈XX与XX之间的劳动关系是XX局与陈XX之间的同一劳动关系,而不是建立了另一种劳动关系”的认定完全是主观判断。

)1) XX局对上诉人进行因工负伤的伤残待遇赔偿是行政性赔偿措施,赔偿的方法和措施不考虑太多法律关系,按照流程处理就可以了,一审法院不能认为已经支付了费用,而是承认了劳动关系的性质。

) ) XX局事实上不应该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被上诉人将成为“不当得利”。 对上诉人的工伤待遇责任必须完全由用人单位(被上诉人)完全承担。 被上诉人抢走的便宜已经接近几XX万元,据一审法院理解,上诉人因工人受伤,上诉人反而能获利吗?

) 3、XX局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及XX教育局之间存在同一劳动关系的,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应为x元而不是1XX9元。 因此,一审法院混淆了社会保障机构赔偿与本案事实本质的关系。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依法成立劳动关系,与x局(XX职中)之间属于人事关系。 XX局对上诉人等群体的带薪离职政策是对特定时期职x工的安抚和改革措施。 一审法院存在错误认识。

)1) XX局对上诉人每月支付的待遇是补偿性安抚费用,上诉人无须到教育部门做任何工作即可领取该待遇(每月XX4元)。 应该如何理解这种待遇,简单来说就是作为上诉人的“公务教师”而被享受。

)2) 2008年汶川地震后,被上诉人因自身需要,多次邀请上诉人到该校工作,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约定月工资为XX0元。 被上诉人利用上诉人因人事关系特点另行享受待遇的便利,以非常低廉的报酬享受了上诉人的劳动成果。

)3)一审法院故意偏袒“要求所管理的工作单位能为上诉人做的事,应该是合情合理的”这一事实认定,与该判决中明确的事实也不一致。 上诉人享受“公办教师”离职让位的政策后,无视被上诉人和管理公司的任何分配,再次到被上诉人那里从事电工内工作是一种全新的劳动关系的构建。

)4)一审法院承认(根据XX局) 201X ) 14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的,同样承认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新的劳动关系,被上诉人的雇佣主体是合格的。 在此基础上,认定属于与XX局之间相同的劳动关系确实是荒唐的前后矛盾。

二、关于一审法律适用的误区。

1、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因工负伤,将第二次入院前(XX年5月15日)同意的赔偿和补偿金额包括在工伤待遇中全额重叠,违反了法律“无理”的审判中立原则。

)被上诉人和上诉人承认,双方就上诉人第二次院前相关赔偿和补偿费用(包括护理、膳食营养补助、交通费等)达成一致,该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民事自治范畴,双方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合法有效

)2)一审审判中,被上诉人也没有重复提出和要求,但是主审法官主动要求双方提供和提示,然后从判决书中理所当然地扣除,这体现在法院的中立性、判决的公正性在哪里?

2、一审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并放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一审判决书中的“陈XX申请仲裁时要求解决的是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而不是劳动关系的解除问题。 由于陈XX只是在庭审中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法律规定,也不是本案被告需要解决的问题,陈XX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的认定和表达,有意避重就轻,达成判决结果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对受伤职工因工负伤被评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后的待遇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上诉人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符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也符合一般司法处理规则。 一审法院应当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也应当查明上诉人是否应当享有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待遇事项。 但令人遗憾的是,一审法院对此并不明确,导致一审判决前后矛盾,不具有基本说服力。

结合以上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上诉人认为应当彻底纠正,依法撤销三台县人民法院(XX )三民初字第XX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解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由被上诉人

请具有更高法学造诣和知名度的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原判决中存在的错误,维护受伤职工基本权益,维护法治公平正义。

上诉人:

年月日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劳动争议案件诉状,对上诉人的情况、上诉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了明确说明。 中的事实和理由是写起诉书的重点,应当明确一审程序和适用法律不一致的情况,陈述当事人的意见。 劳动争议案件是民事案件,按照规定实行两审制,当事人提出的上诉,经裁定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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