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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流程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在刑事拘留措施采取后,可以委托专门的刑事律师协助取保候审申请,一经批准暂时不拘留,有一定的人身自由。 那么,具体等待审查的流程怎么样? 下面请律师编辑详细回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处理托收审核?

1、申请取保候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适用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的自己的婴儿妇女,经担保审查不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了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2、申请保留审查需要申请人提出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依法代理从事某种行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近亲属”是指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子女、妇女、同胞兄弟姐妹。

3、取保候审两种方式。

一是提出保证人的保证。 也就是说,被保证人必须作为自己的保证人提出符合条件的人,该保证人必须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保证被保证人可以随便到达。 被保险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是提供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取保候审的,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 违反相关规定的,没收保证金,区别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改,补缴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中未违反有关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决定对同一嫌疑人、被告人接受保留审查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二、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申请。

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如果嫌疑人被逮捕,聘请的律师可以为此申请候审。 申请保留审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保留取保候审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 不同意保留审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件需要,可以自行投保候审。

3、暂缓执行审核。

暂缓审查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签名或者盖章,并告知接受审查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超过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此申请担保审查。

其中申请取保候审并不一定得到批准,毕竟目前还需看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再怎么申请也没用。 大多数情况下,保险申请都是委托律师进行的。 如果你在这方面需要的话,可以通过找律师网站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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