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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追逃异地羁押期限是否列入刑事拘留期限内

一、网上驱逐出境的拘留期是否进入刑事拘留期?

异地羁押期限应当计入刑事拘留期限。 关于羁押期限的规定,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逾期不能结案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异地羁押”不是限制法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是五种: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异地羁押”既不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定依据,也不是独立的强制措施,而是实行刑事拘留的一种手段。

因此,异地羁押必须建立在羁押的基础上,才能更充分地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司法原则。

二、羁押期限如何重新计算?

关于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 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发现其他重要犯罪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使用真实姓名、住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身份查明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身份不能确实查明的,也可以自行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审判。

用精神疾病鉴定嫌疑人的期间不包括在案件期间内。

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变更管辖的,自变更后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补充搜查以两次为限,不得超过两次。 补充侦查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针对目前许多刑事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网上办案、网上追逃。 异地逮捕嫌疑人的,出于审判需要,有时异地羁押。

该拘留所所占时间应在刑事拘留期内,羁押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案件复杂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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