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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要基于哪些原则要求

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但是,必须基于什么原则? 关于招标活动需要基于什么原则进行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将整理内容说明如下,敬请期待。

1、公开原则是“信息透明”,招标活动要求高度透明。 投标程序、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标准、评标方法、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部公开,使各投标人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平等参与投标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将招标投标活动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为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供了重要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基础和前提。

2、公平原则“机会均等”要求投标人平等地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机会,使其享有同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不歧视和拒绝任何投标人。 按照此原则,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或注明包括特定生产供应商和潜在投标人在内的内容,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拒绝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作为公正原则的“程序规范、标准统一”,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尽量保障招标各方合法权益,实现程序公正。 招标评标标准必须是唯一的,对所有投标人必须执行同一标准,确保标准的公正。 根据该原则,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对招标、招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等规定了具体程序和法定时限,明确了废标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预先确定和公布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标、评分

4、诚实信用原则“诚信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市场经济下诚实信用伦理规范的法律化体现,是以善意诚信、守信、不欺凌、公平合理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原则。 投标活动本质上是以市场为主体的民事活动,必须遵循诚信原则。 也就是说,投标当事人应当以善意的主观心理和诚实、守信的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得失信,不得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维护双方利益的平衡,维护自己

希望编辑整理的内容对招标活动有所帮助。 欢迎参观。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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