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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意思

一、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流程为申请人提交材料即中心受理的一般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形式出具的由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印章

二、精神科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员应提前查阅阅卷,了解案情,进行必要的核实。 疾病诊断应当明确,有科学依据,各种法定能力评定和因果评定应当准确。

3、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2人)、

4、作出精神科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科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

5、精神科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形式作出的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印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委托单位或者鉴定申请单位。

7、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被告知时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 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 但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事先申请。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对象

确定下一个可能患有精神病的人

1、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当事人

3、行政案件原告

4、违反治安管理应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改罪犯

6、劳教人员

7、收审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四.精神科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

1、案件的精神病司法鉴定,应当由相应的办案机关委托进行。 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诉讼代理人提出鉴定要求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决定,办案机关同意的,由办案机关委托鉴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遇到进行精神科司法鉴定的案件,可以委托鉴定。

2、委托或申请精神科司法鉴定,须将资料带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 办公室发放《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科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科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精神科司法鉴定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科司法鉴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鉴定费。 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想鉴定精神障碍的,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 资料齐全的,中心一般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对精神障碍疾病做出最终判断,出具相应报告。 对该鉴定报告有异议的,也可以在收到报告的同时进一步向中心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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