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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20万怎么减刑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犯职务侵占罪的罪犯减刑时,不实际考虑原始犯罪的非法所得。 需要考虑其他方面,例如服刑期间的表现。 以下,请律师主编告诉我职务侵占罪20万如何减刑。 希望能帮上忙。

一.职务侵占罪20万如何减刑

我知道减刑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否则就不能减刑。 对犯有职务侵占罪的罪犯,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的条件可以概括为

1、减刑适用对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2、刑罚执行期间,严守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是悔改的表现,或有立功的事迹。

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细化了这些条件。 其中: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即认罪服法; 认罪并遵守监督规则,积极参加接受教育改造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是指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创新的,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和排除重大事故方面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二、减刑的类型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分则中,减刑分为可以减刑和应当减刑两种。 前者是法院自由裁量是否对罪犯减刑,后者是法院必须对罪犯减刑。

上述减刑条件,即罪犯认真遵守纪律,经过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属于“可以减刑”的情形。 另一方面,“应减刑”情况是指以下重要功绩之一:

1、制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要贡献的。

关于职务侵占罪减刑的内容,找律师主编就整理到此为止。 实践中,要求可以减刑的对象只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同时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纪律,经过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具体减刑多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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