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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新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

集资诈骗确实伤害了很多人,很多地方发生了集资诈骗行为。 上海也不例外,上海最新的集资诈骗给很多财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为了减少和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也制定了打击集资诈骗的法律。 目的是打击集资诈骗犯罪,为大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但集资诈骗该如何处理,可以一起了解。

一.上海最新集资诈骗立案标准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它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金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 “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凭证和高收益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公司集资诈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行为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浪费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退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集资款不能退还的;

)4)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退还集资款或者不能退还集资款的。 对上述实施非法集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二、非法集资诈骗的手段是什么?

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

暴利诱惑,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大佬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了吸引更多的大手笔,往往会承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回馈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为了欺骗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先按期全额兑现前期投资者的本息,再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集资者的钱兑现以前的本息,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一些大人们热衷于追求财富,盲目地受大人们心理的支配,缺乏理性,深信不法分子假想的高额回报,幻想“一夜暴富”,轻率地盲目倾向一切。 也有在被骗之后骗人的自己。 我想通过欺骗别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结果会越来越深。

2、编造虚假项目、签订陷阱合同,一步一个脚印。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和回收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等名义骗取大户资金; 也有以开发所谓高科技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的; 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蒙混群众“投资入股”; 也有人通过商店返回租赁等方式,承诺高额的固定收益,吸收公共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使公众在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名词面前迷失判断。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外汇交易等新名词蛊惑公众,称之为新的投资工具和金融产品; 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回馈、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方式,欺骗大众投资。

4、伪装外表,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大众的信任。

在犯罪活动中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设立公司,完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即使没有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也隐藏其违法目的。 这些公司通过在豪华办公楼租用办公室、邀请名人做广告等方式增加宣传,骗取大众的信任。 曾经面熟、关系多等,也有人利用身份优势骗取大众的信任。

5、利用互联网,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国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异地设置,开发商的头头一般使用代号或网名。 也有人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互联网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众。 被调查后,下一条线声称不遵守规则等,迅速关闭网站,带钱逃跑。 逃跑前,还发布了所谓的通告,让下线的人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未来的利润,以稳定被骗的群众。

6、精神、人身强迫或利用亲情诱惑,继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是在亲友低风险、高回报的劝说下参加的。 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引诱,非法获取资金。 一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企业,为了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和人身强迫下,取得或增加自己的成绩,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亲朋好友,拉着同学、邻居加入,甚至看到自己的父母、配偶、孩子

集资诈骗损害了一两个人的利益,给很多人工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以集资为名进行诈骗,不仅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干扰了投资者的投资心态,大家都害怕投资,对社会发展也十分不利,国家打击集资诈骗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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