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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一.什么是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 这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

1、仅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无异议

3、简易程序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

4、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定罪。 人民法院对主动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简易程序是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趋势,对及时惩治犯罪,提高办案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要保证刑事案件审判的质量,为了简便、省事而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不能按照简易程序审理。 因此,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项规定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犯罪行为,对检举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无异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适用简易程序:

1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尚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 .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或者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有异议的;

4 .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

综上所述,因为虽说刑事案件总是涉及社会上严重的行为,但如果像另一场诉讼一样有充分的证据,当事人也想直接认罪,诉讼庭就没有必要为了完成所有繁琐的程序而浪费资源进入简单的程序完成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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