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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的计算

一、国家赔偿金案件如何计算赔偿金?

在国家赔偿金案件中,赔偿金需要羁押时间乘以前一年全国人均收入。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检察院于2018年5月1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处理自身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工作人员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天数*284.74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残疾的:

医疗费用:实际医疗费用(需要医疗证明;病历、收据等) )。

看护费(看护人数(看护天数)、人工费(误工费或看护费) ) ) )。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2)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原因:

医疗费用:实际医疗费用(需要医疗证明;病历、收据等) )。

看护费(看护人数(看护天数)、人工费(误工费或看护费) ) ) )。

误工费:天数*284.74元

残疾赔偿金:按残疾等级赔偿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实际购买费用(需要发票等资料) ) ) ) ) ) ) ) ) ) ) ) ) ) ) ) ) )。

恢复费:后续恢复治疗费用(如需要收据的资料) ) ) ) ) ) ) ) )。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三)造成死亡的:

死亡赔偿金、殡葬费用: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

生活费: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抚养年限*人数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支付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生活费支付到18岁的其他没有劳动力的人,生活费支付到死亡时。

3、致人精神损害的

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造成应当消除被害人影响、恢复名誉、道歉的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罚款、罚款、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扣押、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扣押、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可以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根据损害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支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 出售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所需经常性费用

(七)返还被执行的罚款或者罚款、追缴或者没收的款项,解除被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造成产权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根据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销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拘留,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刑事拘留(a时)、羁押一直持续,判决后执行刑罚,分两种情况计算羁押天数。

1、判决缓刑的,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 在该时间点以后,如果不进行羁押,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时,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为从时间点a到时间点b的时间。

2、如果判定为实刑,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交付执行(以时c ),被告人处于羁押状态,如果这种状态持续至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以释放日为时d ),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从时c至时d,仅为被告人被执行的刑期

综上所述,在国家赔偿案件中,如果确定被害人因国家过失受到损害,应当根据其人身被羁押的时间规定具体赔偿金,但赔偿金数额往往较高,以最低弥补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为准,当事人对此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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