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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是死刑吗,死缓和死刑有什么区别吗

我国刑法在规定“死刑”(实际上指死刑立即执行)的同时,还规定了“死缓”,许多人无法区分两者。 经常有编辑问,死缓是死刑吗?如果不是,他们有什么不同? 这里向律师编辑详细介绍死刑和死缓的相关内容。 希望能帮上忙。

一.死缓是死刑吗

死刑,又称极刑、行刑、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囚犯的生命。 受到这种剥夺生命刑罚方法的相关人员通常在当地犯下了严重罪行。 虽然这一“严重犯罪”的定义屡有争议,但在目前拥有死刑的国家,一般来说,“故意杀人”必然是犯人被判处死刑的重要理由之一。 死刑,处决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罪犯,在严惩罪犯、威慑力、对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被害人遗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人的伦理道德界限等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其效果也非常好在各种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中,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就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具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死刑适用罪(按国家具体规定) )故意杀人、叛国、严重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一般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被判处死刑的人被称为"死囚"或"死囚"。 死囚通常在处决前被送到特定牢房单独监禁。 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确认死刑判决和准备处决,另一方面,可以给死刑犯最后的申诉机会。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判处缓刑两年。 作为我国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作为我们党的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 适用对象是无血债、民愤极大、损害国家利益最不严重、应判处死刑的反革命分子。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罪应判处死刑; 第二,不是必须马上执行死刑吗?

综上所述,死缓和死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刑罚,死缓不是死刑。

三.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是什么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上。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 犯罪极其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死缓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

2、在审判程序方面,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无论有无上诉,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无论有无上诉。

3、在刑罚执行方式上,被判处死刑的,一律判处死刑;被判处死缓的,未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确有重大事迹的,两年期满后,减刑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死缓不是死刑,而是死刑的变通。 一般死刑是指死刑的立即执行,死缓在判决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在死缓期间可以取得良好的减刑效果。 如果正文没能解决你的困惑,请马上和找律师的律师交流。 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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