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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贪污受贿罪适用终身监禁吗

一.严重贪污和受贿罪适用终身监禁吗?

严重受贿罪适用终身监禁。 《刑法修正案(九)》年新增加的贪污罪、受贿罪由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明确了该司法对终身监禁适用情况,即判处死刑过于即时执行、一般死缓较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同时,决定终身监禁的,应当在一审、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不得等到死缓执行期满。 终身监禁应当无条件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二.关于贪污受贿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援、应急、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赠等特定款物的;

(二)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追究的

(四)赃物被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说明赃款去向或者不配合追缴工作,不能追缴的;

(六)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收受贿赂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损失的。

(三)为他人提拔、调整职务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金额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终身监禁、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一般犯罪嫌疑人宣布死缓后,逐渐减刑为无期徒刑。 此外,无期徒刑还有减刑的机会,但终身监禁意味着罪犯将被关押在监狱直到死亡。 在许多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中,终身监禁就是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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