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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的金额如何认定

在融资过程中,一定要用真实的项目向银行申请。 不得虚构融资项目非法占用银行贷款。 否则,达到一定金额后即被认定为融资诈骗罪。 在其实践中,该如何确定该贷款诈骗罪的金额呢? 接下来找律师编辑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如何确定贷款诈骗罪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但上述“数额较大”的规定,已经由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五十条被变更。

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 因此,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数额较大”标准应为2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执行。 也就是说,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分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 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以诈骗贷款罪来讨论。

在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时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其原因也很复杂,有时由于经营不善或市场行情波动,营利计划不能按时偿还。 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虽然主观上有过失,但由于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因此不能以本罪认定。

本人过高估计了自己的偿还能力,有不能在期限内偿还的情况。 这种情况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但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以本罪论处。 只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方式获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毕竟,所有在融资过程中需要项目、采取虚假手段的行为,并不能最终被认定为融资诈骗罪。 要看实际行为是否达到了规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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