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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辩护的条件

一、公民自我辩护的重点是什么?

公民自我辩护要点:先认真查试卷; 审查必须认真分析起诉书的案件质量。 是否犯罪? 定性是否有问题等; 构成的话,可以看出有那些轻微的法定和裁量的情节; 法庭辩论必须完美。 在诉讼案件中,聘请律师更有利于案件的发展,也可以委托制作辩护词。

二、辩护词格式模板如下。

论_ _ _ _ _ _ _ _ (姓名) _ _ _ _ _ _ _ _ _案件的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 (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 _________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档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相关证人,走访了现场,取得了充分的事实资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对认定事实有重大分歧(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

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我认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项的规定,要求检察机关不起诉本案犯罪嫌疑人(或者向法院宣告或者处理被告人无罪

辩护人: _________

xx年x月x日

三.刑事侦查阶段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一)会见权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享有会见权,才能很好地履行对当事人的咨询、代为申诉、控告等法律责任。 律师行使会见权是履行辩护责任的关键,因为会见嫌疑人是法律援助的开始。 对犯罪嫌疑人来说,会见律师在宪法上是获得律师辩护权的重要体现,在保障诉讼知情权、维护辩护双方的平衡方面也起着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也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一方的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明确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制度,但现实中律师在会见次数、时间、批准手续等方面存在问题。 第一,律师会见在押嫌疑人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批准。 无论是一般刑事案件还是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前都应当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行会见。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自行规定了繁杂的申请形式,要求律师填写申请表格报预审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主管局长批准后安排会见具体时间。 即使搜查机关允许会见,但也有事务人员以工作忙等为借口拒绝或拖延会见安排的事件,也有故意回避律师的搜查员,律师会见不再正式举行。 第二,律师会见的时间和次数受到严格限制。 实际上,侦查机关对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次数进行了普遍限制,许多侦查机关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只与犯罪嫌疑人见面一次。 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调查结果显示,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人员平均次数为一次。 郑先生三次,很少。

律师会见嫌疑人的时间也受侦查机关严格限制,有的限制在30分钟以内,有的要求侦查机关停止,时间不到20分钟。 如此短暂的会见时间对于律师来说,很难系统、全面地掌握案件的情况,难道不能说是向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问题吗? 搜查员有时会因“讲述事件”、“会见时间太长”、“有串通和教唆”等理由中断对话,或者中止会见。

这样的做法大大降低了会见的效用。

)二)咨询权的提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律师在侦查阶段见到犯罪嫌疑人时,可以提供以下咨询: 一是关于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二是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三是告知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四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亲笔书写口供,并对侦查人员制作的笔录进行核对、补充、更正有权附加说明和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五、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当向侦查机关告知他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六是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七、犯罪嫌疑人八是教育犯罪嫌疑人刑法自首、立功等规定; 九是向犯罪嫌疑人传达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和有关法律规定。 十是告诉嫌疑人刑事案件的管辖及其他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都需要律师参与,但犯罪嫌疑人也可以自行辩护,但由于亚非法律工作者主体对法律规范不够了解,在自我辩护时必须把握几个要点。 如果不这样做,辩护也保护不了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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