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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中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和处理原则

每次医疗事故发生,都存在手术中医疗纠纷责任划分的问题,需要综合分析医疗纠纷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制定判定和处理医疗纠纷行为责任程度的法律规定。

一.医疗事故责任划分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如下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 ) ) ) ) ) ) ) )。

2、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要是医疗过失行为,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引起,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

4、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损害的大部分后果是由其他因素引起的,是指医疗过失行为的轻微作用。 ((将所有损失赔偿10%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所有损失) ) ) ) ) ) ) ) ) ) )。

实践中也存在对等责任:即医生、患者双方各承担50%。

责任程度的差异,对赔偿额的影响较大,过错程序与责任承担的一致原则不明确,如果认定为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事故,则比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100%承担赔偿的内容公正合理。

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或“轻微责任”,是事故致因力的认定,其原意是“主要原因”或“该因素”。 但对医疗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行政处分似乎以归因力为主要依据,有必要这样表述。

二.争端处理

1 .医疗纠纷发生后,该科负责人及当事人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纠纷及时解决。 患者或者家属不能理解或者接受的,当事人可以主动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

2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监测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初步结论,同时将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归档,如实告知

3 .较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监测医疗服务质量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通报、说明患者。

4 .发生医疗纠纷后,需要市卫生局协助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委托书,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报市卫生局处理。 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

医疗事故经常引起医疗纠纷。 手术中医疗纠纷的责任是指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责任纠纷和医疗产品的责任纠纷。 既然纠纷已经发生,当事人能做的就是通过各种正当途径解决,从而保护自己的利益。 以上是我为你准备的处理方法。 如果有什么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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