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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什么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暂缓审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在我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传统强制措施。 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才能实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担保审查应当符合的条件为

1、管制、拘役或者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发生社会危害的。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应当逮捕的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或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宝宝的女性;

2、公安机关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证据不符合逮捕要求的;

3、案件在规定羁押期限内不能结案,但需要继续侦查的。

取保候审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二、接受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保证人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 .“未涉及本案”,即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的案件无任何涉及。 即保证人既不是本案的共犯,也不是本案的证人。 否则,本身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因此很难保证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是指保证人不仅应当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且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以及保证人的身体状况能够执行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等。 假设被保证人根本不听保证人的话,不能监督、督促被保证人因被保证人生病卧床而是否遵守调查义务,或者因保证人长期在国外做生意而被保证人的因此,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综合判断,决不能只由保证人本人说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保证人在为被保险人承担保证义务时,本人没有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享有政治权利是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论、示威、示威自由;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如果以上权利没有被剥夺,可以认为“享有政治权利”。 “人身自由不受限制”是指保证人没有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没有受到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具体是指保证人未受到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处罚,未受到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者未受过劳动教养,或者未受到治安拘留等处罚。 这里的法律规定,保证人必须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也不受限制。 只有这样,保证人才能履行保证义务。

4 .“有一定的住所和收入”是指保证人在被保证人的住所地有自己的常住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 人有一定的住处,有一定的收入保证容易保持他与司法机关的联系,就是考虑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能性。

同时具备本条规定的上述四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保证人。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必然需要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主要是上述两方面。 多发生在刑事拘留中,被逮捕后有上述几种情况之一的,也有可能接受审查。 实践中,应当注意申请审查期限届满的,应当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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