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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赔偿

一、故意损坏财物的法院是否应当责令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殊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当根据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二.犯罪构成

1、客体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在内的动产、不动产等。 但是,行为人故意破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求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 例如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本法分为第二章有关罪名处。

2、客观要求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产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毁灭是指通过焚烧、倾倒等方式使物品失去全部价值或使用价值; 破损意味着部分失去物品的价值或使用价值。 破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很多种。 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犯罪论处。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是指破坏重要物品造成损失严重的,破坏手段特别恶劣的; 破坏紧急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动机企图嫁祸于人等。 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16岁以上的人犯本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主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求

本罪故意表现在主观方面。 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破坏财物。 这是入侵

财产犯罪中财产破坏型犯罪与其他贪婪型犯罪的根本区别。 犯罪的动机各不相同,但一般都是出于个人报复和嫉妒等心理。 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造成的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应当依照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过失造成的公私财产破坏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在法律各方面规范和保障公民权益。 其中包括保障公民财产权,包括不法分子破坏他人财产等情况。 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侵权,不仅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破坏行为,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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