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刑法 > 刑法常识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在现在的生活中,很多东西都需要交税。 在普通情况下交税的依据就像收据一样。 但是这也存在很多问题,现在很多人通过非法制造和销售发票来逃避交税。 在我国这种做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刑事处罚是什么呢?

一.认定非法制造、非法制造销售发票罪

1、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行为人非法销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并不都是以犯罪论处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标准才能构成本罪。 非法销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追诉。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可以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2、出售后他人是否使用、获利,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既实施变卖行为又实施虚开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犯罪,刑法单独规定了一个罪名,但购买普通发票的刑法没有规定。 行为人只实施购买普通发票行为的,不得以犯罪论处。 购买后出售的,可以定为非法出售发票罪。

二.非法制造、非法制造销售发票罪刑事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处罚。

3、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非法销售有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非法销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六、第二百一十一条机关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机关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本条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说明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通常有获利的目的。

3、这里的发票是指用于证明购买行为或进行清算的普通空白发票。 非法出售是指没有法定销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真发票的行为。

4、本罪为新罪,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

首先,了解了非法制造、非法制造销售发票罪刑事处罚的标准。 其次,我还了解了这种行为的犯罪认定。 所以,我们在日常消费时一定要向上司要发票,并学会区分其真伪。 以此杜绝这种非法制造和销售发票的恶劣行为。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