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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些范围

作为我国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这些权利受到损害时,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即使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例外。 但是申请国家赔偿必须在可以申请赔偿的范围内,申请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超过哪个范围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身权或者财产权损害的,依法应当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

一.国家行政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

1、采取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备装置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扣押、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产、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自身行为造成损害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错误拘留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严重犯罪嫌疑的人的

2、误捕无犯罪事实人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无罪判决,原审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强迫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指使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非法使用武器,武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扣押、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无罪判决,原判罚款、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18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公民自身故意作出虚假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拘留、处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的

3、未按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残、自残等故意行为造成损害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和被害人个人行为造成的权益受损。 发生国家赔偿范围以外权益损害的,当事人无权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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