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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规定是什么意思

违法采集、加工的血液未取得合格证,卫生手续不齐全,供应方资格不合格,必然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病毒和各类卫生安全问题。 不小心进入正规血液机构开始流通的东西,有可能在大范围内传播疾病。 法律规定不能使用这种检查不合格的血液。 不管是否知道自己的供应资格合格,都会故意犯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法律规定

(一) 《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其他相关法规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单采血浆站知道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阳性,但供应血液制品生产部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撤销《单采血浆许可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血液传播的疾病传播、人身伤害等危害,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求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侵害对象是复杂的,其主要对象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对象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 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分血、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 其中,原料血浆是指单采血浆站采集的血液制品原料生产专用血浆。 血液制品尤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是指从供体采集人血液后,采用适当方法将不同成分单独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可根据需要输送给患者或用于其他用途。 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球蛋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儿血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二)客观要求

本罪在客观方面是违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含义。

1、必须有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违法,是指不仅违反操作规定,而且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没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这包括非法采集和供应血液的行为和非法制作和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可以由没有采集、供应血液机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也可以由依法设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的工作人员进行。 具体情况如下。

采集血液、血浆前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健康检查标准对供血者、血浆供应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检查的

采集非划定区域内供血者、血浆供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血浆的,或者未识别供血者、血浆供者,采集冒名顶替者、体检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证》、《供血浆证》者的血、血浆的;

违反血液采集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采集过多血液、血浆的;

直接向医疗机构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

)5)不使用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的;

)6)有产品批准文号,未在国家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机构使用逐批检验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7)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血浆的;

)8)不清除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阳性的血液、血浆,不及时报告的;

)9)对被污染的注射器、采血器材及不合格血液等未经消毒处理,擅自倾倒,污染环境,造成社会危害的;

(l0 )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具的

(十一)其他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

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主要针对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和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产品质量。 血液、血液产品质量的好坏,集中表现在有效性和安全性两个方面,决定于其自身的性质和纯度。 有效性是发挥疗效的基本条件,安全性是充分发挥作用、减少损伤和不良影响的必要条件。

2、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应当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简而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但本罪只能由自然人组成,不能由单位组成,对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进行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人体健康

(四)主观要件

这个罪名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 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者血液制品制作、供应活动,而下决心。

供应采集不合格血液,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正规采血站违规使用不合格血液的,吊销执照,处以高额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该犯罪侵犯了国家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手段包括非法采集、包装、使用等行为,条款有详细规定。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咨询想找律师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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