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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执行职务构成要件是什么意思

国家事业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工作中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特别是在公安机关,需要处理的案件直接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但在公安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人故意阻止公务的进行,这样做会受到刑事处罚。 阻碍履行职责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一.阻碍职务构成要件的执行

1、本罪侵犯对象: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务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主要有四种情况。

(一)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三)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为人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中的“暴力”,是指捆绑、殴打、轻微伤害等对人身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但不包括重伤、杀害。 行为人使用暴力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死亡的,违反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应当依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重罪开始处罚。

3、本罪的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二.处罚

《刑法》依照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妨碍公务的进行是违法行为,所以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时候,应该积极配合。 如果没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请不要随便和执法人员搭话,也不要妨碍公务执行。 阻碍职务构成要件的执行我们要知道,生活中不能犯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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