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违约

劳务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合法吗,劳务合同有违约金么

劳务合同一般没有违约金,但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果约定了这些限制条款,就有可能存在违约金。 另一种情况是,说提供了专业培训费用,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务聘用合同中有违约赔偿金吗? 关于,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劳务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1、劳务聘用合同一般无违约金。 聘用关系发生纠纷时,首先确定违约方和责任人,按规定判定合同有效部分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百分比,然后履行约定违约金或者国家规定的违约金金额。

2、用人单位聘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聘用合同中特殊培训费的约定与赔偿

3、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约定与违约赔偿是什么

1、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有关知识产权的秘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其他保密约定和违约赔偿

1、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在与本企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行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之前,不得超过两年。

聘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内容

1、以欺骗、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一文签订的,但劳动合同和普通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 例如,劳动合同签订后,如果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退休,完全可以,不会追究违约责任。 希望上述内容有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单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者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专业律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