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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违约责任认定及赔偿如何界定呢,违约赔偿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不能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不这样做就违反了合同,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违约责任认定和赔偿如何定义? 针对大家提出的这个问题,富华法律网编辑整理了几个内容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违约责任认定及赔偿如何界定

违约责任的认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因此,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处理。

损害赔偿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 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与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完全赔偿原则,赔偿一切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以合同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产生的债务是合同约定的债务; 过失责任主要解决合同不成立、被取消或者宣告无效时一方遭受信赖利益损失的负担问题,不是合同责任,因此产生的债务也不是约定的债务,而是法定的债务。

(二)形成时间不同。

违约责任的形成是合同成立后义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 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违反诚信义务的。

(三)承办方式不同。

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责任形式,除约定赔偿责任外,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或者强制实际履行等方式,还可以约定免责条件和具体事由。 因此,责任方式的选择权在于债权人; 缔约过失责任只有一种赔偿责任,即补充性方式,而且该责任的法定性性质决定了当事人不能约定。

(四)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主张依法履行利润请求权,如要求赔偿预期利润损失。 预期利润既包括可获得的利润,也包括履行本身,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实际履行或者据此追偿。 订立过失责任的当事人所遭受的,是因相信合同的有效成立而受到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因此权利人只能就该信赖利益的损失主张权利。

(五)免责不同。

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免责,合同订立过失责任不存在合同免责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签订合同恶意协商。

)二)故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

(三)有违反诚信原则的其他行为。

以上是对“违约责任的认定及赔偿如何规定”问题的回答。 即当事人不遵守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认定为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但合同没有约定的,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需要法律援助时,请通过富华法律网络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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