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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违约方能要求给付违约金吗合法吗,违约当事人支付了违约金后,对方仍要求

违约非常普遍,但违约后需要有人承担违约责任。 但在司法实践中因违约责任产生的纠纷很多,支付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如果被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一、被违约方能不能要求给付违约金

被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理由如下。

1、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依然有效。 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之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 因此,因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合同的,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合法有效,被违约方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

2、不支持违约金的请求与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不一致。 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和鼓励遵守诺言,而不是鼓励违约。 在因违约而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违约方以外的损失往往难以计算或者损失太小。 如果违约方以外的人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随时都有终止的危险。 此时,违约方往往回避义务,主动表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促使对方行使解除权。 这只会让更多的人违约,从自己的违约行为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导致交易秩序极度不稳定。 这显然与民法典的目的不一致。 在诉讼中的委托代理合同、技术合同中的委托开发合同等以智力劳动成果为客体的合同中,代理人或者开发人员的损失总是难以计算,如果不给予违约金请求权,他们将受到极其不公正的对待,法律将失去维护公平原则的基础。

3、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支持被违约方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违约金。 很多合同上写着“付款方无故解除合同的,货款不退还; 受益人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价款”,或者“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当给予对方违约金x元”等约定。 根据意思自治的基本民法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双方表达真实意思的合同可以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因此,违约金以外的当事人在这种纠纷中否决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权利,显然妨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民法的基本精神不相符。

4、我国违约金制度是一项以补偿性为主、厌恶性为辅的制度。 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许多场合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是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因此,违约方向以外违约方主张的违约方主张的违约赔偿金并不能达到预期利润,而只是需要弥补的损失。 当然,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应如何支付

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出合理性。

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或者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适当增减,保证违约金支付额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符,体现违约救济的合理性。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期限应当明确约定。

为避免违约赔偿金交付问题上的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当在合同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支付期限以及迟延时的利息计算方法等。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承担方式,因此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富华法律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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