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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继续履行能否追究违约责任案例,合同签订后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似乎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见事情。 例如,购买什么大商品,就会签订买卖合同。 在外面租房就签订租赁合同。 那么,继续履行合同能追究违约责任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容易理解,富华法律网编辑会告诉你的。 一起看看吧。

一、合同继续履行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的双曲正切值。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的起诉期限是多长

违约起诉期限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这是对“继续履行合同是否可以追究违约责任”这一问题的回答。 也就是说,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后,也可以主张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如果看了以上内容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在富华法律网上找律师消除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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