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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否属于合同之债项目,违约金与债务有何区别

当今社会,订立合同是许多自然人选择的行为,为了确保合同的效力和未来的履行,许多人选择设立违约金。 我国法律规定,违约金是否属于合同的债务。 看看富华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做的相应解答吧。

一、违约金是否属于合同之债

当事人约定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属于合同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权利人根据合同、侵权行为、无故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其他规定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不是人为的或者一定的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合同约定定金有数额限制吗

首先,合同约定定金的,具体金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其次,双方自主约定定金的,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如果保证金超过20%,将执行以下操作:

1、主合同标的额超过20%的部分违法,只能按20%征收。 另外,约定20%以上比例的情况也按照20%收取。

对方主张20%以上的部分,被主张方受到损害的,可以立即到法院主张部分以上的无效。

2、定金超过20%的部分合同无效,但此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后,约定定金时,双方应当书面签订。

因此,合同双方口头约定定金的,直接影响定金条款的法律效力。

此外,双方在合同约定定金后,定金可以只核销部分定金,即货款。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不得将定金用作违约金。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时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即为合同的债务,具体规定如下。富华法律网编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 欢迎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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