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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意思,房屋买卖违约金多少合法

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金,合同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当,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损失较大的可以适当上浮违约金,但最多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关于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您详细回答。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 .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违约金,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一般定为合同标的额的20%,损失较大的可以适当上浮违约金,但最多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有什么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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