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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应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应注意哪些细节

甲有三室两室的房子,因为空着,所以不想对外出租。 乙想找个甲的地方,租这个房子。 2004年2月2日,甲乙双方书面约定。 乙方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租赁甲方房屋,租赁期限为30年。 之后,乙住进了那个房间。 2004年6月2日,下起了大雨,狂风吹走了屋顶,给房子漏雨通风。 事故发生后,乙方积极向甲方咨询,希望甲方尽快维修房屋。 但是甲方认为既然乙方住在房屋内,当然应该由乙方自己修理房屋,所以拒绝修理。 乙方只能自己出2000元,坚持让别人把房子修好,并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乙方觉得一个人住大房子太可惜,经甲方同意后,与丙方签订合同,将房子里的卧室租给丙方使用,丙方每月支付300元。 2005年,由于甲方经济状况下跌,他打算卖掉租给乙方的房子以确保周转资金。 7月2日,甲方与丁签订合同,将房屋以20万元卖给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之后,丁要求乙方离开家,但乙方拒绝离开。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之间的租赁期限如何确定? 为什么? 2、房屋因暴风损坏,这笔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3、乙方用于维修房屋的2000元可以向甲方索赔吗? 为什么? 4、乙方拒绝离家是合法的吗? 为什么?

1、合同期限应该有,违约可以不退

2 .房屋漏水除非是人为的,否则是房东的责任

3 .可以提出索赔。 租赁住宅在使用中例如使用电表或水龙头坏了,这个由租赁人全面修理。 但是,住宅结构作为租赁部分。 自然灾害造成的

4同期内房东要求退房的,按照合同或者相关法律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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