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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能否追究违约责任案例,恶意串通的责任承担

当今社会,追求利益是每个人的本能,也有人为了利益而恶意串通签约。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恶意串通的,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看看富华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做的相应解答吧。

一、恶意串通能否追究违约责任

恶意串通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失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各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无效后可以解除吗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两个概念,区别具体如下。

第一,从产生原因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要求,合同关系从一开始就不成立。 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第二,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当然应当无效。 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相关国家机关也应积极介入。 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只要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无需干涉。

第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合同解除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

第四,在法律后果中,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无效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取得的非法财产,合同解除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 所以合同无效能否解除没有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恶意共谋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法律约束力,确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或者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具体规定如上。富华法律网编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 欢迎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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