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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过错的违约责任应如何承责诉讼,违约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被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被害人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混杂着过失的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呢?富华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希望能帮上忙。

一、混合过错的违约责任应如何承责

混合过失违约责任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被害人的责任。

二、违约责任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过失混合是指不仅侵权人有过错,被害人也在事故的发生中有过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有混合过错的,侵权人的责任可以减轻。 如果需要更多法律援助,请通过富华法律web获得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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