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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赔偿数额应怎样确定的,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违约金的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本质上是交换关系的反映。 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一方违约后,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合同一方因合同另一方违约而发生的损失,既包括实际损失,也包括预期利润损失。 预期利润损失是指实际使当事人在交易正常实现的情况下获得的利润。 实际损失额很直观,比较容易判断。 计算预计利润损失时,应掌握3时:分

一、时点,签订合同时为计算预期利润时。

二、损失最高额以履行合同前提下可预见的预期利润为上限。

三、预期收益是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或者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违约方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是违约方或者加害方应当承担的损失的结果。 同时,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违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得利益的合法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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