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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监理合同违约金上限

监理合同的违约赔偿金标准不是法定的。 关于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这一问题,以下由富华法律网小编详细回答。

一、工程监理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1、监理合同违约金标准不法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关于工程合同违约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第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材料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登记登记资料或者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第二,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名单等;

第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支付证明和收款证明

3、当事人共同确认工程量、工程质量的证据。 如工程验收、结算证明、质检报告等。

第四,提出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

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列表,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列表;

2、当事人认为应当提交法庭的其他证据。

违约立案需要当事人的相关证明或者组织的相关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工程建设中支付工程款的一系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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