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违约

业主购买复式楼 开发商擅改合同遭违约怎么办,业主购买复式楼 开发商擅改合同遭违约怎么处理

案例:

李先生去年年初买了一栋楼。 共有三层,22层、23层、24层、270多平方米。 李先生说,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二楼130多平方米只有产权,其他二楼没有产权,但购房人有占有、使用、管理权。 面对合同上的“占有、使用、管理”一词,小李花了200多万元买了一套房子。 交房后,她装修了房子,但装修到23楼时,遭到了其他业主的反对。 反对的业主们认为,小区启用时,小区图纸上显示楼层规划只有22层。 按照规定,顶楼和露台是小区的共用部分,不能擅自使用,所以他们反对李先生对其进行装修。 李先生随后向中国银行锦江支行借了贷款抵押登记合同原件,发现两种购房合同有区别。 与李先生持有的购房合同原件相比,“22层单元房的上层(顶层)和顶层(框架层和天台)”没有产权证,由22层单元房的购买者占有、使用、管理”的条款上写着一张白色便条李先生找到了开发者。 开发商说因为没有得到银行的批准,所以去掉了条款的内容。 但是,当初为了买这栋楼,花了那么高的假期,现在成了泡影。 我该怎么办?

建设局:

这个合同条款违背了房地产相关的规定

对此,建设局表示,楼层顶层起到隔热、美观等作用,露台均属于小区公共使用空间,均无门票,不能单独装修使用。 开发商在合同条款中规定,购房人占有、使用、管理顶层和露台,与现有房地产相关规定相悖。

业主认为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 建设局表示,他们不是司法机关,无权认定。 但他们已经介入了此事的协调,目前开发商同意业主退房,但双方对退房的金额还没有达成一致。 他们竭尽全力继续协调此事,如果最后协调不成,双方都只能经过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裁决。

律师的说法:

顶层、露台是小区业主共有的部分,这两部分使用权开发商无权支配,但开发商还是向购房者承诺,其行为应该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责任是违约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诈骗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合同诈骗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歪曲、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不符合真实意思的表示,从而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向对方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相,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意思表示”。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