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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起诉,无合同违约是否赔偿

事实上,我们知道现时有很多经济活动受签订合约约束,无论双方哪一方违约,都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那么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富华法律网编辑总结了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看看吧。

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

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也称恩惠合同。 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在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租赁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那么无偿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规定?

无偿合同一般是单务合同,合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但不一定有支付对价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平等的对价关系,对于无偿单务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归责,不应机械地适用严格的责任原则,而应该进行特殊的处理。 我国立法中有关无偿合同的规定均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经公证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可撤销的具有救济、扶贫、伤害补助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赠与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照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897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无偿保管人证明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只有清楚了解无偿合同违约责任的一些规定,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我们的责任。 如果情况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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