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在合同一定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中止履行合同不是违约金吗?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中止履行还计算违约金吗
中止履行合同的,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因对立不履行合同的,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逃避债务;
(三)失信
(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前一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向对方要求违约责任。
二、合同违约能否起诉继续履行合同
未履行合同;继续履行可起诉
在实践中,会发生签订买卖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此时,如果守约方想继续履行合同,只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书中,如果只是呼吁“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则有可能被法院驳回诉讼并败诉。
首先,继续履行合同提出了对合同的解除,被告不解除合同,也不提出解除合同,继续履行合同没有事实依据。
违约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合同仍然存在且有效的,受合同人应当根据实际,解除合同和追偿,或者让违约方履行合同相应的事项,并予以赔偿。 要求违约方协助办理房产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的。
其次,该请求是抽象的诉讼请求,不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不一致。
最后,该请求没有执行内容,判决后无法执行,无法达到请求目的。
根据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中止履行后,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因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富华法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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