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机关有权放弃违约金。 关于国有单位是否有权放弃违约金,以下由富华法律网络小编详细回答。
一、国有单位是否有权放弃违约金
1、国有单位有权放弃违约金。
2、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
4、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如何选择
1、当事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两者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其一。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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