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几种,如继续履行合同、实施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几种违约责任可以同时存在吗?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数种违约责任可否同时存在
违约发生后,几种违约责任可以同时存在。 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合同各方可以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对迟延交付货物或者交付价款可以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 此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方的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违约方的全部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违约一方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4、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通过上述分析,发现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违约后,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没有约定的,可以一并承担几种违约责任。 例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还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富华法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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