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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个违约责任能否都要求赔偿,违约责任最多

合同签订后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一合同可能产生若干违约责任的,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若干违约责任可以全部要求吗?富华法律网络编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数个违约责任能否都要求

因违约行为造成若干违约责任的,合同权利人都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主张,没有约定的按法定方式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包括履行合同后获得的利润在内,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预见的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责任构成

第一,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 违约行为仅限于合同关系当事人,也就是说违约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这一特征基本上由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决定。 根据相对性原则,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可能构成违约,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

第二,违约行为以有效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也就是说,违约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已经受到有效合同关系的约束。 如果合同关系不存在(尚未成立、解除、被宣告无效或者被取消),就不能发生违约行为,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根据合同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违约行为在性质上违反了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主要是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在特殊情况下,法律为维护公共秩序和交易安全,对当事人设定了必须履行的义务。 特别是可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负有注意、忠实、合作、保密等附带义务。 可见,合同义务不仅限于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还包括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第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 违约行为不同于侵权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侵权行为是对绝对权(如物权、人身权)的侵害,而违约行为是对作为相对权的合同债权的侵害。 债权以请求权为核心,债权的实施依赖于债务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债务人违反合同义务,必然导致债权人依照合同享有的债权无法实现。 所以,任何违约行为都导致了对债权人债权的侵害。

通过上述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责任的,合同权利人可以一并主张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主张。 需要法律帮助时,读者可通过富华法律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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